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市国资公司)是丽水市国资委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是市委、市政府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战略投资平台,其中:丽水市丽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市丽投公司)与浙江丽富数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富数字公司)为丽水市国资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
丽水市丽投公司主要聚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和资本运作。丽富数字公司主营为大宗商品、消费品等领域的贸易业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丽水市丽投公司招聘4名,丽富数字公司招聘1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丽水市国资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
(五)专业要求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丽水市国资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在公职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8.个人有严重不诚信记录的;
9.与原用人单位有劳动纠纷尚未了结的;
10.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与报考企业班子成员、报考岗位所在部门或所在企业子公司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11.现为丽水市属企业员工,或原为丽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员工(2024年7月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1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在报名时需主动报告。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或综合比选、面试、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体检、考察、公示、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1.《丽水市国资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拟聘用人选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该岗位总成绩(合格分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3年服务期限。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本次招聘的岗位在一年内(2026年7月31日前),因聘用人员离职造成本岗位空缺的,经市国资公司研究可由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属国有企业薪酬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一)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丽水市国资委网站(网址为:http://gzw.lishui.gov.cn/)及“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本公告由丽水市国资公司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578-2095782、0578-2095787。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0578-2090762。 1.丽水市国资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丽水市国资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国资公司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