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派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信息 基本要求 1.35周岁及以下(1990年09月26日后出生);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纪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大方;能吃苦耐劳,认真负责、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等; 4.熟悉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操作。 岗位要求
招聘程序和方式 01 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2025年09月26日-2025年10月11日 08:30-11:30,14:00-17:30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邮箱报名均可。 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等相关证件,以及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征信证明等证明材料。(注:所需材料未交齐视为报名不成功。) 扫描二维码,获取《报名表》! 现场报名地址: 莲都区括苍北路168号数字经济双创园2号楼丽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第8层807室(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报名电话: 0578-2115653 0578-2075963 报名邮箱: 448386507@qq.com(邮件主题设为“报名岗位+姓名”) 02 笔试、面试 对资格审查通过者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比例决定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决定录用人员。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者录用人员有离职或解除聘用情况,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3 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体检费用自理),按规定进行政审。 04 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05 其他 1.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参照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执行。 2025年0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