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就业见习人员招聘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录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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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未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人选。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9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进行填报)

提交材料:《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四)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拟聘用对象在丽水仲裁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二)录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本单位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核定的标准,按月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并缴纳综合商业保险。

(三)未尽事宜由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四)联系电话及地址:

联系电话:0578-2113319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439号3楼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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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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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蓝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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