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派遣至丽水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详见《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派遣制员工招聘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岗位调整。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比选、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2日(工作日08:30-12:00,14:00-17:00)。 报名地点:莲都区零工市场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莲都区解放街13号,万象山脚附近)。 联系方式:李女士,0578-2810568。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本《公告》扫二维码下载填写《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表》; 2.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4.户口本(户籍证明);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8.工作经验(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和工作业绩(如荣誉证书、奖状等)相关材料; 9.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材料; 10.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 (二)比选 所有岗位组织比选。比选指标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岗位从业经验、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等情况(按照岗位要求开展分岗位比选)。比选成绩满分100分。 参加比选人员根据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由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根据报名人员素质情况研究是否降低比选比例。 (三)面试 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由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研究是否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体检、考察 总成绩=比选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面试成绩再相等的,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选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比选、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我们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如未接到通知,即未通过资格审核、比选、面试、体检和考察,不再另行告知。 2.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因未按时报到、不服从岗位调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聘用人员在2025年度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同岗位、同要求、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递补人员与岗位匹配度不高的,公司保留是否聘用的权利。 4.本公告由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