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制定方案如下: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务相关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需提供工作证明)。
4.年龄43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青田县户籍。
6.身体健康。
7.实行回避制度。与本调查队编制内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聘用到本单位工作。
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国家统计局青田调查队办公室(丽水市青田县鹤城东路285号713办公室)。联系人:吴子恬,联系电话:0578-6501951。 3.报名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国家统计局青田调查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需附1寸照片),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等报考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报名人数不足10人,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报名人数为10人及以上的,采用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财务专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青田调查”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未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附件1:国家统计局青田调查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报名表 国家统计局青田调查队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