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未缴纳社保)、16-24岁失业青年;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与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财务等工作相关的专业优先)。
二 招聘程序和方式 1 报名信息 报名办法: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1张,到现场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9日 报名地点: 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95号市质检院617办公室 咨询电话: 0578-2183976 2 面 试 通过面试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录 用 1.见习人员录用后,签订见习协议和保密协议,实行12个月的见习期,待遇参照有关标准执行; 2.见习人员如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解除聘用; 3.工作时间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无故不得旷工,有事需要提前请假,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服从单位统一管理。 4 其 他 本公告由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负责解释。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6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