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未缴纳社保)、16-24岁失业青年;(三)专科及以上学历;(四)专业不限(与文字编辑、财务等工作相关的专业优先)。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一)报名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1张,到现场填写报名表;(二)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7日;(三)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95号市特检院707办公室;(四)咨询电话:0578-2661137。三、招聘办法通过面试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四、录用(一)见习人员录用后,签订见习协议和保密协议,实行12个月的见习期,待遇参照有关标准执行;(二)见习人员如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解除聘用;(三)工作时间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无故不得旷工,有事需要提前请假,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服从单位统一管理。本公告由市特检院办公室负责解释。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