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文化馆(莲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承担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高校毕业就业见习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毕业两年内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
3、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优先;
4、若本地户籍缴纳过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则要符合年龄16-24岁周岁,并办理失业登记;
5、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掌握基本办公软件操作;
6、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见习待遇
2400元/每月,并缴纳300元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期限
一年
五、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于即日起在工作日到莲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莲都区解放街505号5楼509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578—2159687,13575397558。
莲都区文化馆(莲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