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单位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名额
办案秘书1名,工作地点在莲都区。
二、见习对象
毕业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在户籍地人力社保窗口做过失业登记)。
三、见习期限
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男性,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优先)。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
2.报名材料:《见习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件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439号三楼。
4.咨询电话:0578-2113319
七、其他事项
1.报名者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
2.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核定的标准,按月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并缴纳综合商业保险。
4.未尽事宜由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2024.06.03-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见习人员招聘公告.docx
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