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至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3名,派驻丽水市浙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城投实业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条件 01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与招聘(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负责人及其上级单位负责人是亲属关系的(包括配偶、子女、子女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兄弟姐妹)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个人有严重不诚信记录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03 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25年04月08日8:30—04月14日17: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咨询电话: 石女士 13357085125/0578-2263698 杨女士 18905782337/0578-2780723 报名地址:浙江至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丽水莲都区人民街888号4#3楼301室)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浙江至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及一寸彩色近照1张;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说明; 7.其他所获荣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有);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报名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结果可咨询联系电话:0578-2263698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 (二)比选及资格复审 所有岗位组织比选。比选指标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学历学位等。比选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参加比选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由浙江至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报名人员综合情况研究是否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浙江至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保缴纳记录或工资流水记录、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一寸彩色近照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四)体检考察 总成绩=比选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若面试成绩相等以比选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的基础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选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的聘用期,根据用人单位工程项目各实施阶段人员需求确定,项目结束后即终止用工合同。聘用期内定期考核,如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将相关人员退回公司,公司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因未按时报到、不服从岗位调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2025年度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同岗位、同要求、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递补人员与岗位匹配度不高的,公司保留是否录用的权利。 (六)其他事项 附件 附件1: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4: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 附件5:委托书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