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历届高校毕业生(未缴纳社保)、16-24失业青年;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与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工作相关的专业优先)。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1张,到现场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3日;
3.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95号市质检院615办公室;
4.咨询电话:0578-2183976。
三、招聘办法
通过面试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用
1.见习人员录用后,签订见习协议和保密协议,实行12个月的见习期,待遇参照有关标准执行;
2.见习人员如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解除聘用;
3.工作时间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无故不得旷工,有事需要提前请假,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服从单位统一管理。
本公告由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