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岗位1人,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招聘条件、见习岗位及见习期限综合岗位1名,要求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办公软件应用能力,熟悉短视频等新媒体运营相关知识;见习期12个月。
三、见习工资及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缴纳综合商业保险,给予见习人员相应的生活补助费。
四、报名方式即日起至5月23日,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毕业证和身份证(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到丽水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丽水日报大楼2楼203办公室)报名。
联系电话:0578-268718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